关于规范禁食野生动物分类管理范围的通知

2020年10月14日17:08:04干越便民578字阅读1分55秒

到今年年底前,竹鼠、果子狸、豪猪、鸿雁等45种在养禁食野生动物,禁止以食用为目的的人工养殖繁育行为,全部关停。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近日发布《关于规范禁食野生动物分类管理范围的通知》,对 64 种在养禁食野生动物确定了分类管理范围。其中,对竹鼠、果子狸等 45 种野生动物,今年 12 月底前要停止养殖活动,并按有关规定完成处置工作;对刺猬、猪獾等 19 种野生动物,禁止以食用为目的的养殖活动,但允许用于药用、展示、科研等非食用性目的的养殖。

《通知》明确,禁食野生动物是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发布前养殖食用、不属于畜禽范围的陆生野生动物,不包括水生野生动物和以保护繁育、科学研究、观赏展示、药用、宠物等为目的的陆生野生动物。

《通知》指出,积极引导停止养殖禁食野生动物。对竹鼠、果子狸等45种野生动物,要积极引导有关养殖户在2020年12月底前停止养殖活动,并按有关规定完成处置工作。确需适量保留种源用于科学研究等非食用性目的的,要充分论证工作方案的可行性,并严格履行相关手续。

同时,规范管理允许养殖禁食野生动物。对刺猬、猪獾等19种野生动物,要会同有关部门分类制定管理措施和养殖技术规范,加强政策指导和服务,强化日常监督管理,严格落实防疫检疫相关要求。

关于规范禁食野生动物分类管理范围的通知

来源:中国政府网、中国环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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