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龙舟安全告知
为确保游划龙舟活动安全有序进行,切实维护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现就安全文明观看龙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听从现场管理。自觉服从现场安保人员、工作人员的统一指挥和管理,共同维护好现场秩序;遇到紧急情况,在统一组织下,迅速有序撤离,不得相互拥挤。
服从交通管制,在管制时段严禁各类车辆驶入管制区域,严禁禁停区域停放各种车辆。
2、提高防范意识。自觉到指定地点观看,严禁跨越警界线、攀爬护栏、树木,严禁在房顶、桥面、在建工地等不安全地带观看,防止意外事故发生。照看好老人、小孩,防止走失情况发生。
注意自身携带的贵重物品和车辆安全,防止被盗。
3、倡导文明观看。观看时请勿拥挤推搡、大声喧哗、追逐打闹。自觉爱护公共场所卫生,严禁乱扔垃圾,严禁占道摆摊设点。
4、严禁携带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进入观看区域;
严禁制造、传播影响稳定的谣言,制造事端。公安机关将严厉打击寻衅滋事、打架斗殴、偷盗等违法犯罪活动,如发现可疑人员,请及时就近向现场安保人员或拨打110进行举报。
请各位朋友自觉做到安全、文明、有序观看游划龙舟活动,共度祥和平安端午节。
近期,省民调中心将对我县进行公众安全感和满意度测评。
测评电话为“079112340、0791-86312345”或其他南昌号段的固定电话、手机号码。
如果朋友们接到民调电话,请耐心接听、积极评价,对我县治安回答安全、满意。
敬请各位朋友配合做好此项工作,为余干的平安、和谐点赞,并请将接听民调电话情况告知您熟悉的民警,我们将送出为您遮风挡雨的“平安伞”。顺祝各位朋友端午节幸福安康。
游划龙舟“九个必须”和“九个严禁”
九个必须
1、每艘龙舟必须落实负责人,有1名(乡、村、组)干部随船,乡、村、组三级层层签订安全稳定责任书;
2、龙舟责任人及舵手、鼓手、锣手“三手”必须参加乡镇场组织的法制及安全教育培训并签订责任状;
3、上龙舟人员必须统一穿着救生衣,未穿救生衣人员一律不得上船,乡村干部、龙舟负责人要严格监督;
4、游划龙舟人员必须购买人身意外保险,每条船必须张贴保险标志;
5、游划龙舟必须在指定的日期(2018年6月18日、6月26日,即农历五月初五、十三)进行;
6、龙舟下水点及游划的水域必须报乡镇场确认同意,并上报所属分指挥部审查、所在地派出所备案,龙舟必须在指定的水域活动,县城市湖为禁划水域;
7、龙舟必须安全适航,乡村干部检验合格后方可下水
8、各分指挥部的人员和安保指挥力量必须到位;
9、现场救援力量必须到位。
九个严禁
1、严禁以游划龙舟为借口拉帮结派、大摆宴席、寻衅滋事,宣扬封建迷信或挑起宗族房股、村组矛盾;
2、严禁以游划龙舟名义敲诈勒索、强行摊派、变相敛财、非法集资和强拉赞助等;
3、严禁未成年人、年老体弱、不熟水性、饮酒及不宜剧烈运动的人员上龙舟;
4、严禁携带管制刀具、石灰包、鱼叉、烟花爆竹等与游划龙舟无关物品上龙舟;
5、严禁龙舟随意穿插、掉头、无序划行、故意撞船等行为发生;
6、严禁龙舟打黑旗、黄旗,鼓励、倡导龙舟插国旗;
7、有矛盾纠纷的龙舟一律禁止下水;
8、不听从现场指挥、擅自行动的龙舟一律禁止下水;
9、严禁龙舟在江河水位超过警戒线、启动防汛应急三级以上响应后下水游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