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日整治醉驾曝光:生命只有一次,喝酒开车不可“尝”试

2018年12月22日22:44:21干越交通845字阅读2分49秒

为了保障大家平安畅通出行,将可能引发交通事故的因素降到最低。

余干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严查违法不放松!

小编“以案说法”进行曝光——本次曝光近期饮酒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看看谁上榜?

百日整治醉驾曝光:生命只有一次,喝酒开车不可“尝”试

最新一期酒驾、醉驾人员曝光,看看有您认识的吗?

涉嫌醉酒驾驶违法人曝光

1、9月6日22时50分,刘某强(36232919860912XXXX)在迎宾大道与德胜大道交叉口涉嫌醉酒驾驶驾驶无牌小型汽车。

2、9月25日21时35分,吴某华(36232919770120XXXX)在世纪大道与野趣路交叉路口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3、10月31日18时左右,江某中(36232919600612XXXX)在烟汕线1528公里处涉嫌醉酒无证驾驶无牌二轮摩托车。

4、10月31日0时1分,张某祥(36232919530821XXXX)在烟汕线1528公里处涉嫌醉酒无证驾驶无牌二轮摩托车。

5、10月31日0时5分,张某梅(36232919640401XXXX)在烟汕线1528公里处涉嫌醉酒无证驾驶无牌二轮摩托车。

6、10月29日22时20分,龚某庆(36232919860503XXXX)在迎宾大道北一路口处涉嫌醉酒驾驶小型汽车。

7、11月9日16时30分,杨某乐(36232919720504XXXX)在沿湖路口200米处涉嫌醉酒无证驾驶小型汽车。

8、11月23日21时19分,欧某飞(36232919671113XXXX)在沿湖路口孙家路口处涉嫌醉酒驾驶小型汽车。

9、11月30日10时40分,吴某来(36232919760103XXXX)在迎宾大道与世纪大道交叉口处涉嫌醉酒无证驾驶二轮摩托车。

10、11月25日22时44分,徐某晶(36232919860827XXXX)在迎宾大道与德胜大道交叉口处涉嫌醉酒驾驶小型汽车。

2008年世界卫生组织的事故调查显示,大约50%—60%的交通事故与酒后驾驶有关,酒后驾驶已经被列为车祸致死的主要原因。切记——生命只有一次,酒驾不可“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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