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研究,决定任命:
方鉴煌、董丽华同志为上饶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正县级);
周晓同志为上饶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免去其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副主任职务;
徐先佑、蒙彩英、郭建林同志为上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熊妍翡同志为上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欧阳利娟、陈春火、谭艺、黄饶萍、陈超同志为上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调研员;
郑喆、何渭巍同志按原职务管理;
王贤俊同志在上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按原职务管理;
龚汉城同志为上饶高铁经济试验区管理委员会主任,免去其市委市人民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市信息中心)主任职务;
吴勇平同志为上饶市医疗保障局副局长(正县级),免去其市防震减灾局局长职务;
王玮同志为上饶市供销合作社主任;
江水录同志为云碧峰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委员会主任,免去其上饶市城市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孟平同志为上饶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调研员;
叶木英同志为上饶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调研员;
董永平同志按原职务继续试用(试用期一年);
王志平同志为上饶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调研员;
赵国华、罗来想、郑远新、吴家富同志为上饶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汪世高同志为上饶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调研员;
刘宗泉同志为上饶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调研员;
郑光湖同志为上饶市城乡规划局副调研员;
戴峰同志为上饶市公安局副局长(正县级);
王奕珠同志为上饶市公安局调研员,免去其市公安局第一副督察长职务;
康会同同志为上饶市公安局第一副督察长;
刘波同志为上饶市公安局副调研员;
刘荣泉同志为上饶市司法局副调研员;
户才彪同志为上饶市生态环境局调研员;
詹远耀同志为上饶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正县级);
陈廷笔、姜建国、施正明、颜晓华、张剑翔、齐煜和、梅耘同志为上饶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邱鲁军同志在上饶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原职务管理;
祝春萍、程正明、刘琳同志为上饶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调研员;
邱岩、杨照明同志为上饶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正县级);
周东向、徐江华同志为上饶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彭芳德同志为上饶市交通运输局副调研员;
董进章同志为上饶市交通运输局副调研员,免去其市公路管理局副调研员职务;
文卫群同志按原职务继续试用(试用期一年);
李圣安、段建能同志为上饶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正县级);
黄先铭、吴宪仁、吕文生、郑小勇、李德友、何茂兴、刘烨、范新平、刘安、汤胜赞、张钧、杨寿林、祝钦富、郑守峰、朱文忠同志为上饶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方正平同志为上饶市农业农村局调研员;
朱长荣同志在上饶市农业农村局按原职务管理;
周忠和、石枝南同志为上饶市农业农村局调研员;
吴启华、谢智同志为上饶市农业农村局副调研员;
祝红卫同志为上饶市商务局副局长;
杨国鹏、任晓清、张远亮、缪洪、缪诚孝、王荣、周亚鹰、尤石林同志为上饶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副局长;
夏田明、李伟英、张剑青、凌敏同志为上饶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副调研员;
吴晓成、祝瑾、程东、王丹凤、吴晓华、卜庆铭同志为上饶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
赵国梁同志在上饶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按原职务继续试用(试用期一年);
程菊仙同志为上饶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副调研员;
蔡道琦同志为上饶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
翁笑华、李聚通、吴萍、马国林、章勇、杨维强、黄东辉、罗静瑜、赵庆华、潘为龙、庄新海、金浩奎、赵劲松同志为上饶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杨林同志为上饶市应急管理局调研员;
陈育文、沈云林同志在上饶市应急管理局按原职务继续试用(试用期一年);
叶少华、吴宪翔同志为上饶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副主任;
郑信平同志为上饶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副调研员;
何新义、杨明、余金淼、吴子富、盛曙光、金日千、程会、刘林海同志为上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查武茂、宋杰、吴晓革、张爱玲、崔永昇、汪伟志、齐培勇、林洪、吴庭乐、应道水同志为上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调研员;
阮云兴同志为上饶市扶贫办公室副主任(正县级);
王仁辉、罗卫东同志为上饶市扶贫办公室副主任;
汤贵生同志为上饶市扶贫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小荣同志为上饶市扶贫办公室调研员;
祝清华同志为上饶市扶贫办公室副调研员;
王润茂、谭永宁、彭进红、郑晓红同志为上饶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
俞建明同志为上饶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副调研员;
黄湘宜、叶胜兰、周礼松同志为上饶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副局长;
徐凌燕同志为上饶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副调研员;
黄爱武同志为上饶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副局长;
毛政民、余卉同志在上饶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按原职务继续试用(试用期一年);
周茂树同志为上饶市档案馆馆长;
张云生、江增智同志为上饶市档案馆副馆长;
刘志军同志在上饶市档案馆按原职务管理;
胡军太同志为上饶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裁(法人代表,按正县级干部管理),免去其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国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
彭斌同志为上饶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按副县级干部管理);
邓泳同志为上饶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按副县级干部管理,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市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房地产管理局)副调研员职务;
张宇宏同志为上饶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按副县级干部管理),免去其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职务;
徐李隆同志为上饶国控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按副县级干部管理,试用期一年);
免去:
潘述国同志的上饶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裁(法人代表)职务;
陈德清同志的上饶高铁经济试验区管委会主任职务;
王河同志的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陈小枝同志的上饶市城市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汪波同志的上饶市科学技术局副局长职务。
涉及机构改革部门职务调整的人员,其改革后更名或不再保留机构的原任职务自然免除。
所涉董事长、总裁、副总裁、副总经理的职务任免请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
经研究,决定免去:
叶木英同志的上饶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职务;
靳宏标同志的上饶市民政局副局长职务;
程渐东同志的上饶市商务局副局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