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余干县公安局城北新区派出所依法查处一起妨害公务案,抓获犯罪嫌疑人两名。
24日,余干县玉亭镇政府按照既定整治计划到达迎宾小区整治现场,在对段某的违章建筑进行依法拆除和环境卫生整治时,遭到段某两夫妻的阻挠,期间段某手持螺丝刀将社区干部刺伤。
余干县玉亭镇政府迅速将段某两夫妻控制并立即报警。
目前,余干县公安局以涉嫌妨害公务罪对段某两夫妻依法刑事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法律链接
妨害公务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大代表依法执行职务。
或者在自然灾害中和突发事件中,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或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虽未使用暴力,但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本罪主观上限于故意,即行为人必须明知上述人员正在依法执行公务而加以阻碍,才能构成本罪。
犯本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
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一款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来源于编辑整理发布,如有不妥之处,请与我方联系删除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