估计很多人久违了“偷小孩“这个经典谣言,昨天总算又捕到了风捉到了影。
于是一哄而上,七嘴八舌地把一个外地乞讨者说成了偷小孩的人。
其实真相是这样的
2019年5月17日8时24分指挥中心110接到群众报警称:在余干县紫阳路状元小区,有个40多岁的妇女疑似偷小孩的,现被群众围起来了,请求帮助。
接到报警后,立即指令刑警大队迅速出警,将该妇女带至刑警大队进行盘问审查。
经公安机关调查并走访多名在场群众核实:该妇女叫吴某娟,51岁,安徽省铜陵市郊区联合村人,近期来在余干县城乞讨。
同时,公安机关对首次在微信上发布该谣言的李某兰依法作出处理。
因为造谣偷小孩,让不少人都有点神经兮兮的了。
再次强调安全意识是对的,但张口就说人家是偷小孩,就是造谣。
警方提示
在此提醒广大网友,遇到违法犯罪行为应及时报警,转发来源不明的网络信息要审慎、客观,一定要认真核实信息真伪或询问权威部门,做到不信谣、不传谣。
记住以下几点,防止被谣言欺骗:
1、将关键词或手机号码进行网络搜索,查看是否有雷同内容。
2、发现可疑情况,及时拨打110报警,切勿扩散未经核实的信息。
3、对于利用互联网恶意编造、传播谣言,扰乱社会秩序、影响社会安定的不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肃查处,全力维护网络和社会秩序和谐稳定。
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
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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