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9日13时许,鄢某急匆匆来到温岭公安局城北派出所报案。今年51岁的鄢某系江西人,在一家鞋厂打工。两小时前,他去超市买东西,回来发现手机不见了。
找一圈没找到,就去补办了手机卡。登录微信后,陆续收到了几条交易信息。再一看,自己微信钱包上的零钱、绑定的银行卡内存款,被转走了近一万。
办案民警迅速开展侦查,通过翻看遗失手机地点的视频监控,发现鄢某走到超市门口台阶时,手机从裤袋里掉了出来,而他浑然不觉。没多久,一个穿黑色背心和人字拖的男子走了过来。
看到地上的手机,他愣了一下,快速捡起,藏在了超市门口垃圾篓里,等购物出来后将手机揣进兜里走了。结合走访排查,仅用三小时,民警就锁定背心男刁某,并将其成功抓获,追回被盗走的现金。
刁某,32岁,云南人。刁某对自己犯罪行为供认不讳,他告诉民警,自己捡到手机后,喜滋滋地回到住处,抱着好奇的心态,尝试了几次,手机居然打开了。
登陆微信后,看到钱包里有1771元,刁某动了贪念。他“再接再厉”继续“破解”密码。几次尝试失败,再输入“123456”居然成功了。他马上将1771元,悉数转到了自己名下。
刁某仍不过瘾,他觉得微信支付一般都会绑定银行卡。
因不知道对方银行卡里有多少钱,他又分多次金额,尝试转账。先后通过手机微信,从对方银行卡转账了5000、2000、500,直到对方的银行卡无法再转出钱才作罢。刁某前后非法所得,共计9271元。
目前,刁某因涉嫌盗窃罪,被温岭警方刑拘。
民警提醒
手机密码和涉及个人隐私的APP软件,加设密码不能过于简单。
手机丢失后,应当第一时间向通信运营商挂失手机卡,一旦发现存在第三方支付平台的金额被盗刷,要及时联系相关机构申请冻结或挂失资金等。同时,要立即报警。
来源:台州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