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关于在上饶市公共场所实行,电子通行证出行的公告
根据《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依法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为方便群众在防疫期间出行更加安全高效,上饶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公共场所实行电子通行证通行。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公告所称的公共场所包括居民小区、村、机关事业单位、学校、企业、农贸市场、劳务市场、大型商场、超市、餐饮门店、医院、药店和公交、机场(候机厅)、车站(候车室)等人员流动较大的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等。
二、上饶市所有在饶和来饶人员均须注册“饶城疫安”APP(公众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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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在防疫期间出入公共场所均须用“饶城疫安”APP(公众版)扫码,生成电子通行证后验行。“饶城疫安”APP(公众版)一次注册、扫码或出示电子通行证通行、疫期有效。无智能手机的出入公共场所时,需出示本人身份证和下载打印的个人健康状况登记表,如实填写并签名承诺后验行通过。对拒不配合的,公共场所有权拒绝其出入。对强行出入、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为确保电子通行证的时效性,防疫期间,所有在饶人员遇发热、咳嗽、胸闷、乏力等异常情况,须及时上报。未如实填报个人健康信息,造成疫情扩散的,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五、本公告自2月15日12时实行,停用时间由上饶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研究决定,另行公告。
上饶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0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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