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千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指挥部文件
干新冠指发(2020] 83号
关于恢复道路客运和民间渡口渡船运营的通知
各乡镇场,相关成员单位:
为满足企业复工复产和群众出行需求,根据省,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相关文件和会议精神,经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指挥部研究,决定全面恢复余干县域范围内的道路客运及民间渡口渡船运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恢复道路客运运营
从即日起,恢复余干县域范围内的所有省际、市际、县际道路客运班线、县内客运班车和旅游包车以及县城城市公交,巡游出租汽车、合法运营的网约车运营(疫情风险较大的余干县至鄱阳县道路班线客运暂不开通)。恢复运营的客运班车领采取“点对点”运行,疫情未解除前,中途不允许上下旅客。
二、恢复民间渡口渡船运营
从即日起,恢复余干县城范围内的民间渡口,渡船运营。
三、有关要求
1.疫情未解除前,恢复运营的道路客运车辆、车站和渡口渡船要做好乘客信息的登记溯源工作及消毒、通风、卫生清洁。所有乘客一律佩戴口罩乘车(船),并接受身份信息登记和体温检测,自觉有序排队坐车(船),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以及未佩戴口單的人员,不得乘车(船)。同时,道路客运车辆(渡船)要落实间隔落座、分散就座、落座率不超过50%等防控措施。
2,所有恢复的道路客运及民间渡口渡船运营的运输企业要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及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乘客提供安全、优质、便捷、高效的交通运输服务。
余干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联防联控
工作理挥部办公室(代章)
20202月20日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来源于编辑整理发布,如有不妥之处,请与我方联系删除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