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南片区棚改《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稿)》的反馈意见情况
组织相关专家等开展专题研讨、论证。现将意见采纳情况以及未采纳意见的理由汇总如下:
共收到4条,采纳3条,未采纳1条。
一、采纳的意见及修改情况
1.现房安置点不明确,只有货币补偿和政府统购房,要求明确原址回迁安置。
采纳此意见。将“现房(政府约定统购房源)地点在县城规划区内符合安置条件的楼盘(具体以选房时为准)”。改为“1.现房地点:政府约定统购房源地点在城南片区棚改项目征收红线范围内(具体以选房时为准);市场房源地点为干越壹号、中央首府、环琵琶湖安置房、东街、德胜大街”。
安置地域、规划区域请政府清楚的公示于众。
在棚改指挥部一楼、二楼醒目位置张贴店面房和住宅房安置区域图。
3.煤炭公司、老汽车站大多小户型套房多,可否在住宅户型中增加小户型的设计。
采纳此意见。将“住宅户型80㎡/套、100㎡/套、120㎡/套、140㎡/套”;改为“住宅户型80㎡/套、90㎡/套、100㎡/套、120㎡/套、140㎡/套”。
二、未采纳意见及理由
1.请考虑老人租房难情况。
不采纳,《征收补偿安置方案(意见稿)》中已明确老人增加补助内容:被征收人年龄在75周岁(含75周岁)以上的老人,每人每月增加200元进行补助。
县城南片区城市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建设部
时间:2019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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