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范机动车行驶秩序,提高科技化管理水平,依照上级要求,余干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调整一批智能电子监控设备技术参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将具体点位向社会公示!
测速设备主要用于抓拍超速等交通违法行为,本次测速设备技术参数调整由限速70公里/小时调整至60公里/小时。超速20%以上(72公里/小时以上,不含72公里/小时)起拍。
测速点位:
1、236国道413公里+50米测速卡口
2、353国道638公里+100米测速卡口
3、206国道1628公里+550米测速卡口
4、353国道649公里+700米测速卡口
5、236国道459公里+400米测速卡口
6、236国道447公里+700米测速卡口
7、X061鄱阳湖大道2公里+100米测速卡口
8、353国道611公里+350米测速卡口
9、206国道1615公里+100米测速卡口
公示结束后于2020年10月1日正式启动测速。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严格按照道路限速指示行驶,共同维护余干县辖区道路交通安全。
特此公示
余干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二0二0年九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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