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已进入常态化,为确保疫情防控医疗物资质量安全,医护人员和广大人民群众对医用口罩等医疗防护产品满足用、质量好的期望,近日,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报了医疗器械监督抽验结果,南昌市东海医疗器材、南昌华益医疗器械等企业生产的相关批次口罩不合格, 江西佰氏康、南昌铁路装备等企业因此受罚。
据悉,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加强医疗器械质量监督管理,按照年度全省医疗器械抽检工作方案,对我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和使用环节实施了第8期监督抽样检验,合格产品346批次,复检合格产品2批次,不合格产品11批次。其中,南昌华益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生产批号20200403的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南昌市东海医疗器材有限公司生产批号20200508的一次性使用口罩、江西科华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生产批号20200503的医用外科口罩、中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产批号DSM200401的一次性使用医用外科口罩(无菌型)经省医疗器械检测中心检测其检验结果为不合格。
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还通报了三家因生产不符合强制性标准或不符合经注册的产品技术要求的医疗器械而受行政处罚的企业,分别是江西宝泽医疗用品有限公司生产不符合经注册的产品技术要求的一次性医用口罩一案、江西佰氏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生产不符合经注册的产品技术要求的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一案、南昌铁路装备制造有限公司生产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医用口罩一案,三案例均被省药监局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
来源:南昌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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