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奖励6000元!上饶铅山出台办法鼓励举报这种行为

2020年12月21日14:51:02上饶资讯944字阅读3分8秒

铅山县群众举报邪教活动奖励办法

为打击邪教组织违法犯罪活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调动群众参与打击防范邪教组织违法犯罪活动积极性,现出台铅山县群众举报邪教活动奖励办法。

一、奖励范围

1、举报“法轮功”、“全能神”、“血水圣灵”、“观音法门”、“呼喊派”等邪教组织宣传品制作窝点的人员。

2、举报“法轮功”、“全能神”、“血水圣灵” 、“观音法门”、“呼喊派”等邪教组织人员散布邪教言论,传播反动宣传资料,并协助公安机关抓获其现行活动的人员。

3、举报“法轮功”、“全能神”、“血水圣灵”、“观音法门”、“呼喊派”等邪教组织人员破坏广播电视安全播出、插播广播电视、非法安装电视接收器接收邪教反动节目、使用翻墙软件非法浏览反动网站(经核查属实)的人员。

4、举报“法轮功”、“全能神”、“血水圣灵”、“观音法门”、“呼喊派”等邪教组织其他现行活动的人员。

二、奖励标准

1、举报并配合公安机关查获制作“法轮功”、“全能神”、“血水圣灵”、“观音法门”、“呼喊派”等邪教资料非法窝点和邪教组织聚会窝点的,奖励举报人6000元。

2、举报并协助公安机关抓获“法轮功”、“全能神”、“血水圣灵”、“观音法门”、“呼喊派”等邪教组织人员散布反动言论,张贴、散发、传播、悬挂反动宣传资料,诱骗、唆使他人加入邪教组织,插播、干扰广播电视播出,非法安装接收邪教广播电视、浏览邪教反动网站等现行活动的,奖励举报人5000元。

3、举报并协助公安机关抓获“法轮功”、“全能神”、“血水圣灵” 、“观音法门”、“呼喊派”等邪教组织重要骨干、协助破获邪教组织重要团伙案的,奖励举报人5000元。

4、为获得奖金私自制作邪教资料,依照刑法300条及“两高”出台的最新司法解释,从严从重惩处。

5、以上奖励由铅山县委政法委、铅山县公安局共同实施。

三、奖励实施

1、对邪教非法窝点和邪教现行活动的举报,尽量用手机拍照取证并直接拨打“110”,留下姓名、联系电话。经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并结案后,由公安机关开具处罚决定书等法律文书,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按财务程序具体组织实施。

2、奖励实施单位务必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如有泄密,县委政法委将严肃追究泄密人员责任。

3、本办法的最终解释权属铅山县委政法委。

中共铅山县委政法委员会

铅山县公安局

二0二0年十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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