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人社领域“放管服”改革,实现就业创业工作、服务对象需求与信息技术发展的深度融合,提供更加便捷的就业失业登记服务,决定从2021年2月1日起,在全省启用《江西省就业创业证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与纸质版《就业创业证》具有同等效力。
电子就业创业证展示
重点来啦!跟人社君一起来看看怎么办理吧
01
劳动者通过网端(江西人社网上办事大厅〔http://zwfw.rst.jiangxi.gov.cn:8081〕、江西政务服务网)、掌端(赣服通、江西人社微信公众号)及电子社会保障卡签发渠道等自助服务入口,线下各级人社服务窗口和服务大厅自助机,申请办理就业登记或失业登记。登记办理成功的,由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系统自动生成加盖电子签章和二维码的《江西省就业创业证电子证书》。
02
原已办理就业登记或失业登记的,无需重新申请办理,由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系统调取相关登记信息后,自动生成加盖电子签章和二维码的《江西省就业创业证电子证书》。劳动者直接申请办理“就业创业证申领”事项的,应先转办就业登记或失业登记。
03
线上线下办理的,劳动者可通过线上相关平台渠道自行查看、下载、打印电子证书,也可由线下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窗口工作人员直接打印电子证书送达劳动者。
以江西人社微信公众号为例
第一步:点击“微服务”→点击“我要办事”
第二步:点击“就业创业”→点击“《就业创业证》申领”
人社君温馨提示
01
鼓励和支持劳动者通过线上渠道自主申办、使用电子证书。凡是通过数据共享能够获取并核验的,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纸质版证书。
02
通过扫描电子证书加载的二维码可对电子证书真伪进行核验,并查看电子证书最近记载的信息内容。
03
劳动者对电子证书记载的信息内容有异议的,可扫描电子证书加载的二维码在线填写异议内容。其中,对本人基本信息有异议的,提交至发证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核查;对就业状态、失业状态、政策享受情况等业务信息有异议的,提交至业务办理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核查。
04
电子证书启用后,原则上不再新发纸质版《就业创业证》,省厅将少量制发纸质版证书,用于年龄偏大的劳动者等群体使用。
05
对申请就业困难人员认定、享受有关促进就业创业政策等需要使用、校验《就业创业证》情形的,劳动者可提供打印的电子证书或出示手机等终端设备上有关平台系统生成的电子证书,也可通过数据共享核验方式产生相关信息办理相关业务。
06
启用电子证书前,已办理《就业创业证》或已享受公共就业服务及就业创业等政策的,劳动者首次线上查询或享受就业服务和就业政策时,本人应对电子证书记载的信息内容先行进行确认。
确认无异议的,再由系统自动生成电子证书;
确认有异议的,可线上或线下填写提交异议内容,由有关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核查,核查属实的在系统后台更新数据,重新生成电子证书。
来源:江西人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