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干县人民政府:关于严厉打击非法采砂和买卖砂石行为的通告

2018年7月20日10:44:52余干资讯700字阅读2分20秒

保障河道防洪安全,保护国家矿产资源,维护正常的采砂秩序,维护整洁的城乡环境卫生。

切实规范矿产资源市场,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江西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县人民政府决定对本县范围内非法采砂、加工和买卖砂石资源的行为予以严厉打击。

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砂石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采砂、加工、买卖和破坏砂石资源。

二、严禁非法采砂(含河道采砂、河道吸砂、砂洲采砂、耕地采砂、山砂开采)行为。

现有非法采砂者必须自动拆除非法盗砂设备,移走盗砂机械,对拒不拆除的,县河道采砂管理局将依法处理采挖和加工砂石的机械设备,并予以从重从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非法经营的砂场(含分筛场、洗硪场、碾砂场)一律停止生产经营。

自行拆除分筛、清洗设备,移走相关机械,拒不停止生产经营的,由县河道采砂管理局依法处理加工机械设备、没收砂石并依法予以从重处罚。

四、严禁国家公职人员参与和变相参与非法采砂或经营砂石活动,以及为其提供便利和保护。对违反规定的公职人员,县纪委监察部门将按照党纪、政纪予以严肃处理;

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严禁任何单位、集体和个人非法买卖砂石资源(含河道、砂洲)若有违反,一经查实,将依法予以从严从重处罚。

六、余干县河道采砂管理局依据《江西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的相关条款,受余干县水利局委托实施余干县境内的河道采砂管理工作,余干县干越砂石经营有限公司和下属砂场在县河道采砂管理局的领导监督下依法从事我县区域内的河道砂石开采和专营工作。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余干县人民政府

2018年7月7日

余干县人民政府:关于严厉打击非法采砂和买卖砂石行为的通告

来源:江西日报 余干县人民政府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来源于编辑整理发布,如有不妥之处,请与我方联系删除处理。
脱颖而出!余干成功入选江西省数字乡村试点县 余干资讯

脱颖而出!余干成功入选江西省数字乡村试点县

12月2日,江西数字农业农村论坛在南昌举行,会上宣布了:江西省数字乡村试点县申报成功名单,余干县名列其中,成功入选。 江西省数字乡村试点县(市、区)名单如下: 南昌县、修水县、彭泽县、湘东区、 上栗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