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春亮被执行死刑

2021年12月23日20:53:35江西资讯524字阅读1分44秒

据江西省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网站消息,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2021年12月23日,江西省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对曾春亮执行死刑。检察机关依法派员临场监督。

2021年1月11日,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抢劫罪和盗窃罪判处被告人曾春亮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宣判后,在法定期限内没有上诉、抗诉,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经依法复核,裁定同意原审判决,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最高人民法院经复核认为,原审判决和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复核裁定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依法核准对曾春亮判处死刑的刑事裁定。

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执行死刑前,安排罪犯曾春亮会见了近亲属,充分保障了被执行罪犯的合法权利。

此前报道

2020年8月8日,江西抚州市乐安县山砀镇山砀村发生一起入室杀人案,造成2名老人死亡,1名儿童重伤。警方查证,山砀镇厚坊村村民曾春亮有重大作案嫌疑,案发后潜逃。时隔5天,8月13日8时25分许,乐安县山砀镇厚坊村再发凶案,驻村扶贫干部桂高平在村委会大院内遭逃匿的曾春亮杀害。8月16日16时27分左右,犯罪嫌疑人曾春亮在乐安县山砀镇航桥村附近被警方抓获。

来源: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来源于编辑整理发布,如有不妥之处,请与我方联系删除处理。
判了!曾春亮,死刑 江西资讯

判了!曾春亮,死刑

2021年1月11日,江西省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宣判了被告人曾春亮犯故意杀人、抢劫、盗窃等罪一案,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曾春亮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
一名原市长、一名县公安局原局长被“双开” 江西资讯

一名原市长、一名县公安局原局长被“双开”

高安市委原副书记、市政府原市长潘劲松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经中共宜春市委批准,中共宜春市纪委、宜春市监委对高安市委原副书记、市政府原市长潘劲松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
2022年9月2日0-24时江西疫情最新消息 江西资讯

2022年9月2日0-24时江西疫情最新消息

江西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最新情况 2022年9月2日0-24时,江西省无新增本土确诊病例报告,治愈出院1例(鹰潭市1例,在贵溪市)。从2020年1月至2022年9月2日24时,全省累计报告本土确诊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