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群众举报线索,破获非法持有枪支弹药案件,收缴军用枪、猎枪、小口径枪、火药枪、仿制枪、自制枪、改制枪1支或者气枪2支,军用子弹50发、民用子弹200发以上的,视情给予举报有功人员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奖励;收缴数达到上述最低收缴数5倍以上的,视情给予举报有功人员三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奖励;收缴数量特别巨大的,视情给予举报有功人员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奖励。
二、根据群众举报线索,破获私藏、私存爆炸物品案件,收缴炸药1000克或者黑火药、烟火剂3000克,雷管30枚,导火索、导爆索30米,手榴弹、地雷1枚以上的,视情给予举报有功人员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奖励;收缴数达到上述最低收缴数5倍以上的,视情给予举报有功人员三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奖励;收缴数量特别巨大的,视情给予举报有功人员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奖励。
三、根据群众举报线索,查禁、取缔非法制贩管制刀具、弩等管制器具和仿真枪窝点,收缴管制刀具、电击器30把,弓弩15把,仿真枪15支以上的,视情给予举报有功人员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奖励;收缴数达到上述最低收缴数5倍以上的,视情给予举报有功人员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奖励;收缴数量特别巨大的,视情给予举报有功人员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奖励。
四、根据群众举报线索,收缴易制爆化学品5000克或剧毒化学品20克以上的,视情给予举报有功人员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奖励;收缴数达到上述最低收缴数5倍以上的,视情给予举报有功人员三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奖励;收缴数量特别巨大的,视情给予举报有功人员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奖励。
五、根据群众举报线索,破获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爆炸物品、剧毒化学品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犯罪案件的,视情给予举报有功人员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奖励。
六、根据群众举报线索,破获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品等重大案件的,视情给予举报有功人员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奖励;特别重大或部督、省督案件的,视情给予举报有功人员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奖励。
七、根据群众举报线索,破获盗窃、抢劫、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品、剧毒化学品或持枪杀人、伤害、抢劫、绑架、强奸以及爆炸等重大案件的,视情给予举报有功人员六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奖励;特别重大或部督、省督案件的,视情给予举报有功人员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奖励。
余干县公安局采用信件和电话等方式接受群众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