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年报1月1日就已经开始了,还没年报的小伙伴抓紧时间了,千万不要错过时间。
全县各类企业、个体户、农民专业合作社: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
现就我县各类市场主体报送2018年度报告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应报送公示主体
2018年12月31日前成立的各类企业、工商个体户、农民专业合作社,需要报送公示年度报告(已注销及被吊销营业执照除外)。
二、年度报告的时间
2019年1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
三、年度报告报送公示途径
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西)(网址:http://jx. gsxt. gov.con)报送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
个体工商户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西)或者以纸质方式向各辖区分局报送2018年度报告。
尚未报送公示2017年度或之前年度报告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须与2018年度报告一并完成。补报2017年度及之前年度年报的,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规定的内容填报。
四、未履行年报的法律后果
- 报送年度报告的企业应对其报送的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及时性负责。
- 对未按照规定报送公示年度报告的企业将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 对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各行政机关将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并依法采取限制或者禁入的惩戒措施。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经营、投融资、取得政府供应土地、进出口、出入境、注册新公司、招投标、政府采购、取得荣誉、安全许可、生产经营许可、从业任职资格、资质审核、监督检查等工作中,亦将企业信用信息作为重要考量因素。
余干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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