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依法扣留的机动车、非机动车强制报废的公告

2020年6月16日18:24:47余干资讯171字阅读0分34秒

根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第四条和第五条之规定,依法扣留的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按照《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三十一条第一项之规定,现公告其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作废!

关于依法扣留的机动车、非机动车强制报废的公告

余干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0年6月16日

关于依法扣留的机动车、非机动车强制报废的公告

二轮摩托车:63

三轮电动车:13

江峰电动车:43

杂牌电动车:50

小刀电动车:14

欧派电动车:15

立马电动车:19

绿源电动车:16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来源于编辑整理发布,如有不妥之处,请与我方联系删除处理。
脱颖而出!余干成功入选江西省数字乡村试点县 余干资讯

脱颖而出!余干成功入选江西省数字乡村试点县

12月2日,江西数字农业农村论坛在南昌举行,会上宣布了:江西省数字乡村试点县申报成功名单,余干县名列其中,成功入选。 江西省数字乡村试点县(市、区)名单如下: 南昌县、修水县、彭泽县、湘东区、 上栗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