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婚姻家庭)第四章 离婚 干越便民

民法典(婚姻家庭)第四章 离婚

第四章  离   婚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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