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干一在编教师在民办学校担任校长长期脱岗:吃空饷?县人社局回应

2020年8月24日21:55:49余干资讯977字阅读3分15秒

近期,网友在《问政江西》平台举报称,余干一公办学校教师近10年在编不在岗,长期“吃空饷”甚至在民办学校担任校长职务。

接到举报后,经余干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查,在公办学校任教的和在民办学校担任校长的教师实际并非同一人,系同名同姓,因此举报不属实。

举报人:在编教师长期脱岗“吃空饷”

网友“仗义执言”在举报信中写道,教师李某兴1971年出生,是余干县第四中学在编教师。

余干县东山学校2011年成立,李某兴来到该民办学校担任语文教师,目前担任校长。

近10年来,李某兴未在余干县第四中学上过一天班、教过一节课。一边“吃空饷”拿着余干县财政部门发放的工资,一边在余干县东山学校任教领着双份的薪水。

该网友称,针对中小学教职工管理,教育部门、财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已出台相关政策,严禁公办学校在编教师长期到民办学校任教。

李某兴的行为严重违犯这一政策“吃空饷”无形中占用教育资源,对其他教师非常不公平,希望余干县有关单位能尽快处理。

县人社局:在编教师不存在脱岗情况

接到网友举报后,余干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工作人员通过查阅资料、联系财政部门、教育部门了解情况,发现人社局教师档案共有两名叫李某兴的教师。

一位是1968年出生的教师李某兴,档案记载毕业后在余干县原信河中学任教。

根据财政部门最新的工资发放明细表,显示其现为余干县第四中学教师,工资一直正常发放,系统中未查询到其他姓名为“李某兴”的工资发放信息。

县人社局工作人员询问余干县第四中学相关负责人了解到,1968年出生的教师李某兴自2013年10月调入余干四中任教以来,从未脱岗,学校相关负责人证明其多年一直在一线教学。

民办学校教师为同名同姓

教师档案中另一名1971年出生的教师李某兴,档案记载先后在余干县白马中心小学、杨埠初中、白马桥初中任教。工资系统显示2012年减员,之后未有相关工资审批信息。

县人社局工作人员根据其与县教体局签订的《余干县在编公办教师到民办学校任职任教协议书》认定,李某兴自2011年8月至今一直在民办学校任教。

县人社局工资系统显示2012年已减员,无工资审批信息,县财政统发人员工资发放表无发放信息。

县人社局回应称,两位姓名皆为李某兴的教师一个在公办学校任教,一个在民办学校担任校长,不存在长期脱岗“吃空饷”情况,此次举报属于同名同姓导致的误会。

来源:中国江西网/江西头条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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