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抖音、发朋友圈,已然成为一种潮流。但是,转发抖音、朋友圈,就没有风险,真的不受约束吗?
近日,赣州一村民钟某,因在抖音、微信群转发短视频,侵犯他人名誉权,被判赔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元,并在抖音、微信上公开赔礼道歉,到底怎么回事呢?
随手转发短视频转身成为被告
赣州某项目负责人田某某在项目施工过程中,与邻村村民产生纠纷。
有村民拍摄制作了一段视频,并在视频上添加了“上犹县XX乡村恶霸田某某,公然持刀挑衅村民,引发民愤”“谁给的权利持刀挑衅”等字样。
被转的抖音
视频被上传至某微信群后,该村村民钟某看到此视频,为博取关注即将视频通过自己的抖音及微信号予以转发,引发多人转发、点赞。
后经公安机关调查,视频中反映内容与事实不符。于是,田某某以钟某侵犯自己名誉权造成损害为由,将钟某告上了法院,要求恢复名誉、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费等人民币20万元。
钟某转发了该条抖音
被判公开道歉赔偿1000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钟某明知纠纷发生原因,却通过抖音及微信号转发不实视频以博取他人关注,确实给原告田某某的名誉造成一定影响,应就该转发行为承担侵权责任,故原告要求被告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的诉讼请求予以支持。但原告田某某未提交充分证据证明名誉损害的影响范围、损害程度,主张20万元的精神赔偿金过高。上犹法院判决被告钟某以书面方式在抖音号及微信群向原告赔礼道歉,同时在纠纷发生地的村民委员会公告栏张贴道歉声明,并给付原告田某某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元。
现在,不少人为博眼球,在未核实事情的情况下,就将其发布至网络平台。
殊不知,一不小心就会惹上官司。
在此,提醒大家,网络并非法外之地,切勿随意传播未经核实的视频。
来源 | 新法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