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干县关于禁止人行道违法停车的公告

2021年9月27日13:23:40余干资讯745字阅读2分29秒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战略部署,高质量建设开明开放、美丽幸福现代化余干为目标,深入推进“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建设工作,加强城市市容管理,规范城区人行道车辆停放秩序,进一步消除占道停车、乱停乱放等违法行为,改善我县城区综合环境,提升城市形象和品位,现将余干县城区道路违法停车公告如下:

根据《上饶市城市管理条例》《上饶市城市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上饶市道路安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县城市管理局决定对以下违法行为开展严查严管严治,并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1、自行车、电动车、人力三轮车等非机动车应当在指定位置规范停放。违反规定停放的,根据《上饶市城市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立即改正,处警告或者五十元罚款。车辆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不改正的,由城市管理部门处五十元罚款,可以将车辆拖离至规定场所,并告知车辆驾驶人。

2、在指定位置不按顺向规范停放的。按《上饶市城市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执行。

3、单位和个人擅自在人行道设置、占用、撤除道路停车泊位的。根据《上饶市城市管理条例》第七十条规定,由城市管理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用于非经营活动的,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用于经营活动的,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对阻碍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行政执法扣留车辆统一放置昌万公路北余干县中心城区治超卸货(扬尘整治执法)点(军人事务局西、锦豪名都东)。

请广大市民和驾驶人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文明出行,规范停车,共同营造文明规范、井然有序的城区环境。

余干县城市管理局

2021年9月27日

来源:余干之窗、余干城市管理局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来源于编辑整理发布,如有不妥之处,请与我方联系删除处理。
余干交警新启用违停自动拍照系统,以下路口禁停! 余干资讯

余干交警新启用违停自动拍照系统,以下路口禁停!

为了有效治理我县城区道路环境,创建并维护文明城区形象。余干公安交警在县城主要路口和车辆密集场所安装了违法停车自动抓拍电子警察设备(球形摄像头)以及禁止停车标志。设备周边路面无停车位区域禁止违法停车,被...
余干这三人鄱阳湖丝网捕鱼被刑事拘留 余干资讯

余干这三人鄱阳湖丝网捕鱼被刑事拘留

8月31日凌晨,余干县鄱阳湖湿地生态保护中心渔政执法人员在鄱阳湖水域抓获了三名用丝网捕鱼男子,三男子因在禁渔区、禁渔期使用禁用工具捕捞水产品,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被移送至余干县渔鸟生态派出所立案调查。...
余干一男子欲桥边轻生,民警紧急救助 余干资讯

余干一男子欲桥边轻生,民警紧急救助

2022年7月25日凌晨0时50分许,城北新区派出所值班民警接群众报警称:在鄱阳湖大道,有一名男子醉酒躺在路边人行道上,请求帮忙。 值班民警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后看到一名男子确实躺在路边人行道上,但无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