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5日,江西省发布了《江西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令》第1号令。
决定从从1月25日(正月初一)晚上18时起,停止公众聚集性活动。
关闭影院、剧场、卡拉OK厅、图书馆、酒吧、网吧等公共场所。
疫情防控工作开展后,余干公安认真按照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工作部署要求,全警动员,严格贯彻落实疫情防控各项工作指令,各辖区派出所积极配合乡镇(街道)和卫生防疫部门设置监测点。
对流动人员进行检测检查,同时对辖区内宾馆、网吧、KTV、足浴等场所要求关停,并每日不定时开展回头看检查,各派出所对辖区内公众聚集性活动积极劝阻、驱散。
社会各界正在全力以赴采取措施抗击疫情!
然而,在这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仍有个别经营者至群众安全于不顾,无视规定、心存侥幸,在相关部门已经上门督促提醒的前提下,依旧营业,余干公安零容忍处置,2家宾馆负责人被依法行政拘留。
1月31上午,城北派出所对辖区宾馆等行业进行巡查时发现,紫阳路某宾馆于昨日入住旅客,执勤民警现场将宾馆老板蒋某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调查。
经询问:蒋某对私自营业留宿旅客、拒不执行政府紧急状态命令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目前,蒋某已被依法行政拘留5日。
1月31日下午,玉亭派出所在巡查中发现,辖区内一酒店仍有旅客入住的情况。民警立即开展现场取证并将该宾馆负责人彭某传唤到所。
经查,彭某明知省疫情应急防控指挥部发布的紧急通告中有“酒店、旅馆不再新增接待业务”等具体规定,在公安机关及相关部门已事先明确告知的情况下,仍然心存侥幸,接待住宿人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酒店负责人彭某因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5日。
警方提醒
当前正值,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关键时期!希望广大市民群众,为保障自身及他人安全,防止疫情扩散,尽量待在家中,出门佩戴口罩;
呼吁广大经营者,严格遵照政府通告停止营业,积极配合政府,万众一心,战胜疫情!